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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2017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 2017-12-1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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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何平文 陈爱华)今年,是落实国家总局“大稽查”工作部署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创新五大机制建设”“打好五大集群战役”“实施监管能力大提升”重大举措的关键之年,永州市食品药品稽查系统秉持初心,扎实履职,强化行刑衔接,加强队伍建设,加快稽查执法机制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永州市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护苗”“护康”“护美”“护老”等专项行动,建立了案源登记台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17年1-11月,永州市食品药品稽查系统共检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1754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815份,给予警告处罚516件,立案1640件,结案1618件(涉案食品药品货值金额261.29万元,违法所得金额96.73万元,罚款金额1656.02万元,捣毁窝点18个),其中:食品类案件989件、药品类案399件、保健食品类案件22件、化妆品类案件25件、医疗器械类案件183件。在结案的1618件案件中,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1611件案件,有7件案件由于特殊原因不予信息公开。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案件情况 5次,其中,永州市局还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通过永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发布十个典型食品药品案例。

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环境整治战役”启动仪式

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打好2017年食品药品五大稽查集群战役的通知》的要求,永州市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永州市食品药品安

全“环境整治”战役实施方案》,并于3月30日举行了永州市食品药品“环境整治战役”启动仪式,分管副市长下达了永州市食品药品“五大稽查集群战役”命令。

二、严格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今年,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高举执法打假大旗,全力查办大案要案。永州市共查处的典型的较大、重大案件有:1.查处蓝山舜道活竹酒业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舜道活竹酒”案。该案涉案产品1600瓶,案值64000元,违法所得8840元。依法给予没收其生产加工工具、设备、违法所得及罚款64万元的行政处罚。2.查处江永县国祥食品厂无证生产假冒食醋案。经查实,无证生产销售假冒食醋系列案涉案产品50324瓶、货值71630.5元,违法所得70630.5元。依法给予没收加工设备工具、原料、包装物品、违法所得及71.63万元的行政处罚。3.查处冷水滩区万兴商贸中心、屈某经营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等六种白酒系列案。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下,现场查获假冒白酒306瓶,涉案货值达36.3万元。已全部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依法刑拘1人。4.查处冷水滩区曾记副食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标准、未经检验检疫的“泰国红牛”案。查获涉案产品39201瓶,涉案货值40余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实现稽查工作专项考核

借助省局对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独立考核工作机制,永州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从2017年开始对各县区(管理区)的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实现单项考核,制定了《永州市食品药品稽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促进全市稽查执法工作的落实;同时,通过实施市、县、乡

三级食品药品稽查机构案件协查、交叉执法工作,逐步形成全市系统大稽查的工作格局。

四、抓好网络食品查办

1.在网络食品安全整治方面有效查处了第三方平台的案件。

(1)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办的永州市零陵区张姐烤肉拌饭加入美团外卖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案件。

(2)对美团外卖在永州的分支机构——永州市益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的职责,依法予以 1.没收违法所得751.10元;2.并处罚款计人民币150000.00元;

2.永州市局稽查支队查办的利用淘宝网销售不合格、违法添加的“绿酒”、“春日宴”酒案。

五、狠抓工作督查

1.抓好半年通报。7月份,对全市案件查办、信息公开、行刑衔接、食品药品“五大集群战役”情况进行半年通报。

2.建立月工作通报制度。从7月份开始,永州市局每月对稽查执法的考核工作进行督查,除将通报情况下发至各县区(管理区)局外,还将通报抄送至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县长(主任)和分管副县长(副主任),共发出6期。

六、全面实现食品药品案件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从今年1月起,永州市局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实现全文向社会公开,共织社会联治“一张网”。

七、强化行刑衔接工作

1.建立健全制度。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市法院、市食药安办等五部门《永州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永食药监发[2017]54号),进一步完善了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信息发布、联合查处等八项制度。

2.按期召开联席会议。今年8月11日、11月28日分别召开了市区公安、市区检察、市区法院、市食药监局等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联席会议。

3.及时移送涉刑案件或线索。全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移送案件24件、线索8条。

4.实现公安、检察联络制度。于2017年7月31日、11月7日分别设立了市级食品药品检察、公安联络室,制定了有关工作制度。

5.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公安、检察部门的支持、指导下,联合查办了冷水滩区屈满艳、谭玉玲等经营假冒“贵州茅台”等白酒系列案、冷水滩区曾记副食店和洪洪副食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标准的进口“泰国红牛”饮料系列案、陆振宇销售假药案、永州市冷水滩区神龙商贸行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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