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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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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二、承办部门: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三、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受理地点: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办公室。
五、咨询电话:0746-8326769。
六、法定办结时限:3个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
七、案件受理范围:被请求人在永州市或侵权行为发生地为永州市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八、案件受理条件: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涉嫌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5)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6)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的,应当提交《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书》。
附:1.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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