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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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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线索通告
1.利用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误导消费者,包括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2.通过健康咨询、讲座、专家义诊和产品宣传会等形式,夸大或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误导消费者,包括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3.通过传销、违规直销以及利用网络、会议、电话营销等方式夸大或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误导消费者,包括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4.以免费赠送礼品、礼物、免费旅游、免费体验等手段,吸引顾客,获取客源,登记个人信息,并向顾客夸大或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误导消费者,包括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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