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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8/2024-0517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名称: 关于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倡议书
文号 :    
关于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倡议书
2024-10-25           来源: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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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抵制滥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倡议。 
一、依法诚信合规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接受行业、消费者、媒体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保证食品安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自觉落实食品添加剂减量。严格制定和落实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合理、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自愿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剂量和使用品种,非必要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添加剂使用管理培训和自查自纠。
四、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在食品制售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五、严格餐饮服务风险管控管理。承诺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文化建设,自觉抵制行业潜规则,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六、主动公开原料和加工制作方式。选取部分主要菜品或特色菜品,选择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如在店堂显著位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网站等),采取视频、图文等方式向消费者公开其菜品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来源、加工制作方式以及使用预制菜情况(包括是否使用预制菜、使用预制菜的菜品名称、供应商等信息)等内容。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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