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商务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