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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的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24年3月13日至4月1日对永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进驻期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举报电话:0746-8327981(8:00-20:00)

邮政信箱:湖南省永州市1041信箱

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