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政法委紧急通知,请各牵头单位对照永治理办〔2022〕4号文件,将所有项目的佐证资料(含纸质版和电子扫描件),按照《市域社会治理迎检资料模版样式》(细项封面+细项自评报告+目录+佐证资料+封底)要求,以细化项目为单位收集归总,在5月16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创建办。若佐证资料中含涉密文件的,可暂时不报送,但应在项目汇编目录中体现(文件名和简短说明),并备注文件涉密。
佐证资料纸质版暂不装订成册;电子版以每个细项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标明项目编号,编号对应永治理办〔2022〕4号编号,如II-1-1)。佐证资料请用铅笔标明序号并对应电子版文件夹内编号。
为方便资料审核,项目多的牵头单位可在每一个细项完成后单独送市创建办审核。
联系人:市创建办各项目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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