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5-0414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麻阳滕明和木材加工店:
本委受理 伍成凤 诉你 麻阳滕明和木材加工店 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江劳仲案字[2025]第26号),申请人伍成凤向你(单位)仲裁请求如下: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劳动关系。本委依法受理后,多次联系你公司负责人,后本委通过邮寄送达方式被退回,均无法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等相关资料,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件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春晓路64号三楼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在开庭后15日内(2025年5月23日)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46-2330837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春晓路64号劳动保障大厅
特此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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